1月
★政采工程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政策延續執行
1月11日,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其中明確,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年底。
★立足頂層設計推動修法工作
1月17日,財政部公布對全國政協委員遲日大相關提案的答復函,其中介紹了政府采購法修訂的進展。財政部表示,將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立足于頂層制度設計,積極推動政府采購法修訂工作,推動適時將政府采購法修訂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政府購買服務禁止行政權力外包
1月17日,財政部公布對全國政協委員施衛東相關提案的答復函,其中介紹了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邊界界定、監督管理、獎懲機制、信息公開機制等規定,并表示將更精準地界定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嚴格禁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將行政權力委托第三方組織行使,努力為規范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2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文要求完善政府采購政策
2月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其中提出,要完善政府采購政策和招投標制度,健全符合采購需求特點、質量標準、市場交易習慣的交易規則,加強采購需求管理,推動形成需求引領、優質優價的采購制度。
★中辦、國辦發文要求加強對政采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
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出,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采購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
★財政部要求做好政采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
2月27日,財政部發文要求各級預算單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其中提出,各預算單位要按不低于10%的比例預留份額;各中央部門和各省級財政部門要對所屬單位的采購總額、預留比例進行審核把關;鼓勵工會組織通過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采購工會福利、慰問品等。
3月
★財政部發布《2022年中國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
3月20日,財政部發布了《2022年中國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其中稱,去年政府采購政策引導功能逐步強化,營商環境持續改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加強,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切實推進。
★三部門出臺綠色數據中心政采需求標準
3月20日,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了《綠色數據中心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其中要求,數據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到2032年要達到100%;數據中心相關設備和服務應符合相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優先采用國家鼓勵的先進技術、工藝、產品和裝備。
★三部門印發《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
3月22日,財政部等三部門印發了《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對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建設工程項目全流程進行規范,推進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工作。
★三部門召開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工作推進會
3月27日,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召開了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工作推進會,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和成效,研究部署擴大政策實施范圍相關工作,共推政采支持綠色建材政策擴圍。
★財政部部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3月31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23年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工作的通知》,明確2023年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推進的重點領域以及提升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的重點要求等內容,著力提升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切實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組織實施。
4月
★省級政府采購協會第三次聯席會議召開
4月10日,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座談會暨省級政府采購協會第三次聯席會議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11家協會、相關媒體和單位共同發起“發揮政府采購協會作用 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服務改革大局”的倡議,攜手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政采信息安全產品將不再強制認證
4月12日,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網絡安全專用產品安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3年7月1日起停止執行政府采購領域信息安全產品強制認證要求,即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網絡安全產品的,不需提供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
★第六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數字化助力政府采購高質量發展”分論壇在榕舉行
4月27日,第六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數字化助力政府采購高質量發展”分論壇在福建省福州市舉行。與會代表通過分享數字政府采購最新實踐成果,共探數字政府采購未來發展趨勢,為政府采購高質量發展注入澎湃動能,加速政府采購“數字蝶變”。
5月
★2023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產銷對接會在京開幕
5月18日,2023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產銷對接會在北京的全國農業展覽館開幕。此次產銷對接會以“發揮‘832平臺’產銷對接作用 做好脫貧地區‘土特產’文章”為主題,采取線下+線上相結合方式同步進行。
★四部門推動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修訂
5月31日,財政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積極推動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修訂,健全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交易規則,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著力破除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壘。
6月
★國務院提出在自貿區和自貿港試點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新規
6月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試點地區的采購人如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政府采購,在公告成交結果時應說明采用該方式的理由。
★財政部對政采等罰款如何繳納發布新規
6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財政部罰沒收入收繳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對財政部政府采購罰沒收入、會計和評估監督管理罰沒收入的收入項目、繳庫方式和票據使用等作出規定,明確上述罰沒收入實行直接繳庫。
★《國務院關于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公布
6月26日,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作了《國務院關于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PPP項目存在入庫環節審核不嚴等問題;在政府購買服務方面存在政商關系邊界不清、公器私用問題。
★四部門要求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6月28日,財政部等四部門印發了《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清理違法設定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等;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招標投標、政府采購活動,如違法限定供應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設定其他不合理的條件以排斥、限制經營者參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活動等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7月
★財政部明確政采領域未取消保證金政策
7月11日,財政部公布了對全國人大代表劉璠相關建議的答復函。其中明確,政府采購領域目前并未取消保證金收取政策。未來,財政部將繼續推進政府采購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在探索開展對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的信用評價基礎上,研究建立政府采購信用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并在政府采購法修訂工作中統籌考慮進一步加強對供應商違法行為的懲戒措施。
★財政部將規范最低評標價法適用范圍
7月11日,財政部公布了對全國人大代表熊建明相關建議的答復函。其中明確,財政部將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要求采購單位合理確定采購需求和最高限價,科學選擇采購方式和評審方法,避免在需求不清的情況下以最低價成交而導致無序競爭。同時,將完善政府采購交易制度,規范最低評標(審)價法的適用范圍,并授權評標委員會拒絕不合理低價,遏制惡性低價競爭。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發布
7月1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公開發布。其中提出,要加大政府采購創新產品力度,發揮首臺(套)保險補償機制作用,支持民營企業創新產品迭代應用。
★國務院要求明確政采境內生產產品標準
7月25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其中提出,要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明確“中國境內生產”的具體標準。研究創新合作采購方式,通過首購訂購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創新研發全球領先產品。推動加快修訂政府采購法。開展保障經營主體公平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等違法違規行為,適時通報典型案例。外商投資企業如認為政府采購活動使其權益受到損害,可依規提起質疑和投訴,各級財政部門應依法受理并公平處理。
★軍委裝備發展部開展裝備采購招標評審專家違規違紀清查整肅治理活動
7月26日,軍委裝備發展部發布了《關于征集全軍裝備采購招標評審專家違規違紀線索的公告》,決定開展裝備采購招標評審專家違規違紀清查整肅治理活動,以營造裝備采購招標評審良好生態。
★東北三省一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技術對接工作正式啟動
7月21日,黑龍江省、遼寧省、吉林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三省一區公共資源交易區域一體化合作推進會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召開。會議研究審議了《東北三省一區公共資源交易區域一體化合作推進方案》,就下一步開展合作的模式、內容進行了深入地交流研討,同時開展了三省一區四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互通的具體技術對接工作。
★八部門出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
7月28日,財政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其中明確,要延長提高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政策期限,并為中小企業參與采購活動提供便利。
★中方重申愿盡快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
7月29日,財政部發布了第九次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聯合情況說明。其中明確,雙方支持開放、非歧視和透明的公共采購環境。中方重申愿盡快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以下簡稱GPA),并將繼續為加入該協定而努力。法方鼓勵中方盡快加入GPA。
8月
★黃河流域政府采購協同發展工作研討會在山東省東營市舉行
8月17日,黃河流域政府采購協同發展工作研討會在山東省東營市召開。研討會以“一網聯通 政采先行 數字賦能 沿黃共贏”為主題,匯聚各方智慧,共同推動流域內政府采購交流合作、加大政府采購數據共享應用和業務協同創新。
★財政部強化中小企業政采支持政策
8月20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加強財稅支持政策落實 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財稅政策,為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其中強調,要強化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嚴格落實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政策措施,工程采購項目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政策延續至2025年年底,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
★八部門要求加快實施政采支持綠色建材政策
8月22日,財政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了《建材行業穩增長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對綠色建材產品應采盡采、應用盡用。
★上半年政府采購發力精準
8月30日,財政部發布了《2023年上半年中國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其中表示,上半年政府采購精準發力,優化完善政策制度,降低參與采購活動成本,積極推進“政采貸”,著力為經營主體紓困解難。
9月
★中辦、國辦要求通過政采推廣應用木竹建材
9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提出,通過政府采購積極推廣應用木竹結構建筑和木竹建材。鼓勵各地采取改善林業生產經營條件、購買社會化服務、補助林權收儲擔保費用等措施培育林業規模經營主體。
10月
★招標投標領域信用評價應用有新要求
10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規范招標投標領域信用評價應用的通知》,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評價、信用評分等方式變相設立招標投標交易壁壘,不得對各類經營主體區別對待,不得將特定行政區域業績、設立本地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作為信用評價加分事項。
★京津冀財政部門舉行政采專題研討會
10月,北京市財政局、天津市財政局和河北省財政廳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了政府采購專題研討會。與會代表從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采購資源互認互通、監督管理同事同標出發,共同商討政府采購領域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下一步具體改革舉措,著力提高區域政府采購監管效能,共同激發三地經營主體活力。
11月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執行新機制
11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在2023年2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標采購程序的項目,以及后續新實施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均執行新機制。
★最高檢發布典型案例依法懲治串通招投標犯罪
11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串通招投標犯罪典型案例。該批案例共5件,揭露了常見串通招投標犯罪類型,旨在警示教育招投標市場主體,預防招投標領域犯罪發生。
★2023政府采購獎評選正式啟動
11月10日,2023政府采購獎評選正式啟動,本次評選活動設置了年度創新獎、年度人物·實戰精英獎、優化營商環境卓越獎、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獎等8個獎項。其中,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獎為首次增設,旨在鼓勵相關單位在推動政府采購支持鄉村產業振興、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繼續深耕,以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助力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北京政采迎來多項開放創新政策措施
11月18日,國務院批復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其中針對政府采購領域提出了多項開放創新政策措施,并要求構建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三部門對“四類”政采違法行為“零容忍”
11月22日,財政部等三部門印發了《關于開展2023年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政府采購領域的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上海自貿區推進政采領域15項改革
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了《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提出了15項政府采購領域改革舉措,推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接軌國際通行規則,進一步優化采購程序,完善采購管理,加強采購監督,構建規范透明、科學嚴密的政府采購管理體系。
★新版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公布
11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對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進行優化調整,并公布了《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2023版)》。其中明確,政府采購投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框架協議)保證金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10%。
12月
★最高法發布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自12月5日起施行。其中明確,采取招標方式訂立合同的,合同自中標通知書到達中標人時成立。
★第四批政采指導性案例即將面世
12月7日至8日,財政部緊扣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聚焦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的難點、痛點與堵點,召開了第四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研討會,不斷推進和完善執法標準化建設。
★財政部推動政采透明度和效率雙躍升
12月8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相關事項的通知》,圍繞政府采購信息公開、電子化、合同簽訂、資金支付、融資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新規,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方便各類經營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財政部公布2022年全國政府采購簡要情況
財政部公布了2022年全國政府采購簡要情況。2022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為34993.1億元,占全國財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別為9.4%和2.9%。
★財政部舉辦2023年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班
12月14日至15日,財政部舉辦了2023年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班,重點針對在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過程中出臺的新制度、新要求進行了講解,并部署了下一階段政府采購工作。
★財政部召開政府采購監督工作研討會
12月19日至20日,財政部召開了政府采購監督工作研討會。此次會議圍繞第一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進行成果展示并總結經驗,同時開展第二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現場申報與征集論證工作。
★財政部公布七項政府采購需求標準
12月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臺式計算機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通用服務器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操作系統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數據庫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便攜式計算機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一體式計算機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工作站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這七項政府采購需求標準的發布旨在提高計算機、服務器等產品的政府采購需求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原則,優化營商環境,營造良好的產業生態。